2021年6月8日,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排查时,在邹城市凫山街道后庙村某饭店发现6盒进口大虾(每盒0.5公斤)。当事人未提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涉案货物进行查封,做出责令停业整顿处理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的重点排查,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24小时报备、不集中监管、不进专仓检测消毒等“八不”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期:202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