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1年端午节令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检糕点(绿豆糕、粽子)、蛋制品(咸鸭蛋)等2类食品1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117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池州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池州市乌沙新生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池州市贵池区丽刚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池州市乌沙新生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池州殷汇叶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亿嘉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池州市炎艳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谨慎购买临近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日期: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