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料包装、纸包装产品是主要的食品相关产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到食品安全,是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促进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2季度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2012年2季度,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包装(食品用塑料包装、纸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前抽检工作已完成,现将此次省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品包装产品基本情况
食品包装是食品商品的组成部分,它起到保护食品的作用,使食品在离开工厂到消费者手中的流通过程中,防止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外来因素的损害,也可以有保持食品本身稳定质量的功能,它方便食品的食用,又是首先表现食品外观,吸引消费的形象,具有物质成本以外的价值。
食品包装属于食品相关产品中一类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其最主要分为:食品用塑料包装、食品用纸包装两大类。食品用塑料包装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工具类、其它类。食品用纸包装包括: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
食品用塑料非复合膜袋主要产品有: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聚丙烯吹塑薄膜等。
食品用塑料复合膜袋主要产品有: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等。
食品用塑料片材主要产品有: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聚丙烯(PP)挤出片材。
食品用塑料片材主要产品有: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聚丙烯(PP)挤出片材。
食品用塑料编织袋主要产品有: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
食品用塑料容器类主要产品有:聚乙烯吹塑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等。
食品用纸包装主要产品有:食品包装纸,食品包装棉纸等。
食品用纸容器主要产品有:纸袋,纸罐,纸杯,纸餐具,纸盒。
近年来,我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包装产品的监管力度,使我省的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二、组织实施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抽样工作,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检验工作。
三、工作重点
此次抽查的重点产品为:食品用塑料包装、纸包装产品。抽查的重点对象是我省食品用塑料包装、纸包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样品抽样、检验、判定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四、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共抽查我省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保山、普洱、临沧、楚雄、大理、德宏、红河、文山等12个州、市140家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生产的168批次样品,其中:塑料包装生产企业104家、127批次样品,纸包装生产企业36家、41批次样品。
(一)企业抽查情况
共抽查140家生产企业,126家企业抽查样品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0.00%。其中:抽查塑料包装生产企业104家,97家样品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3.27%。抽查纸包装生产企业36家,29家样品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80.56%。
(二)产品质量情况
共抽查168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154批次,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1.67%。其中:塑料包装共抽查样品127批次,实物质量合格120批次,实物质量批次合格率为94.49%;纸包装共抽查样品4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34批次,实物质量批次合格率为82.93%。
五、主要质量问题
(一)塑料包装
1.蒸发残渣指标不合格
蒸发残渣是反映一次性食品包装用成型品在使用过程中遇醋、酒、油等液体时析出残渣的可能性。蒸发残渣超标,说明此类产品在使用时,遇酒、醋、油等液体时会析出的残渣,人体过多摄入蒸发残渣将有害健康,此外残渣还会直接影响食品的色、香、味等食用质量。
本次抽查,塑料编织袋、工具类样品各有1批次蒸发残渣中的4%乙酸指标不合格。
蒸发残渣指标不合格与产品原料中添加的色母料数量有较大关系。塑料制品以合成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增塑剂、稳定剂、抗氧化剂等助剂,在一定的塑化条件下加工而成。4%乙酸是模拟酸性食品在食品包装材料中储存,是否会对食品造成污染。若食品包装材料中色母料以及助剂的比例过大,食品包装材料在4%乙酸中浸泡后,会析出大量的残渣,对接触的食品就有污染的可能。
2.复合膜(袋)产品剥离力指标不合格
剥离强度代表产品的复合性能,复合不好直接影响到产品的阻隔性能。剥离力指标达不到要求,可导致复合材料脱层、分离,复合包装实际上就会变成单层包装,大大降低了包装物的保质期。剥离强度的大小与复合膜(袋)产品复合的方式、温度、工艺以及复合胶水用量都密切相关。
本次抽查,有3批次复合膜(袋)样品剥离力指标不合格。
复合温度低、复合胶水使用不均匀,会造成产品剥离力忽大忽小,总体剥离强度下降。溶济残留量对剥离强度也有影响,当醇类溶剂残留较多时,会影响干式复合(通常用聚氨酯胶黏剂)的剥离强度或造成“不干”;而对于无溶剂复合工艺来说,醇类溶剂的残留则会直接影响无溶剂复合剥离强度的稳定性。
3.容器产品跌落性能不合格
跌落性能不合格易使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裂、渗漏现象,造成产品在运输环节的损失,同时也污染了相邻产品的外部包装物。
本次抽查,有1批次容器样品跌落性能不合格。
跌落性能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产品的原料配比不佳,使得产品成型后韧性不足,负重试验后破裂;另一方面是由于生产企业“轻量化”,同时也为了控制生产成本,生产“减重”瓶,使得容器壁厚较薄,产品不耐跌落。
4.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不合格表现在:色泽不正常,发黑、发暗;有的产品肉眼还能看到黑色杂质贯穿于产品中。
本次抽查,容器、工具样品各有1批次样品感官指标不合格。
感官指标不合格,主要是产品生产企业使用废旧回收料作为生产原料的缘故。
(二)纸包装
1.容器产品脱色试验指标不合格
消费者在使用纸杯时,纸杯有颜色部分与会与嘴或手上汗液接触。如果脱色试验指标不合格,容器外表印制的图案容易会脱色。此外,纸杯多是堆叠放置,纸杯外面的油墨必然影响其外面所包裹的纸杯内层,而油墨中含有苯和甲苯,对健康有损害。
本次抽查,有2批次容器产品脱色试验指标不合格。
目前,我国的纸杯生产企业大都执行QB 2294-2006行业标准。该标准对油墨的使用并无要求,部分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没有使用水性油墨,而是使用溶剂型的油墨进行图案印刷或印刷的工艺不达标,致使脱色试验指标不合格。
2.纸杯产品杯身挺度指标不合格
杯身挺度是纸杯物理指标中最重要的一项,挺度过低倒入水或饮料后,杯子端起来时会严重变形,甚至端不起来,影响使用。
本次抽查,有2批次容器产品脱色试验指标不合格。
造成杯身挺度纸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定量较小的淋膜纸为原材料。
3.纸包装产品吸水性指标不合格
吸水性指标不合格会影响内包食品对空气中水分的吸取,干燥食品吸收水分后直接影响食品的口感,还有可能导致食品发生霉变,大大降低了包装物的保质期。
本次抽查,有3批次纸包装产品吸水性指标不合格。
造成吸水性指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由于包装纸原料不合格,使得纸张纤维致密程度低,或是纸张的施胶度不够,导致吸水性超标。
六、抽查后处理
(一)省质监局已责成各州、市质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企业的法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于标签不规范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责令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品种的生产,立即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对召回的产品和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二)省质监局已委托各州、市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复查;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将加大宣传力度,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下一步,省质监局将继续对全省食品包装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加强企业监管,规范食品包装行业,提高食品包装整体质量水平。
附件:
1、 全省食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2. 全省食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日期:2012-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