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甘孜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近日,甘孜州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甘孜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甘孜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是甘孜州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在《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的基础上,参考重庆、成都等地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和加工指导意见,结合本州实际,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而成的。该《基本要求》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控制,也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
《基本要求》从加工场所、设施设备、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人员管理、食品检验、包装销售、标识标签等方面比较全面系统地对食品小作坊的规范操作及基本要求进行了逐一阐述。同时,甘孜州市场监管局还统一设计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内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供基层监管部门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时参考实施。
《基本要求》的出台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将有力加快推进丹巴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全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日期: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