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
为更好发挥政府猪肉储备调节作用,有效缓解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6月2日
附件:
《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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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