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取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6大类食品1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检出污染物不合格问题、农药不合格问题、兽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污染物不合格问题
桂林粤富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农药不合格问题
桂林粤富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尖椒”,克百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兽药残留问题
全州县黄沙河家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核查处置情况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灵川、全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处理,督促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日期:202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