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样品为: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销售的油条、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销售的油条、海口龙华琪之源餐饮店销售的甜油条,均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应≤100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垦集贸市场601.602.603 | 油条 | 散装 | / | 2021/03/24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78×102mg/kg║≤100mg/kg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 |
2 | / | / | 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华侨新村鸿华大厦东1号铺面 | 油条 | 散装 | / | 2021/03/24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5.96×102mg/kg║≤100mg/kg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 |
3 | / | / | 海口龙华琪之源餐饮店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71号滨涯花园新村249号103房 | 甜油条 | 散装 | / | 2021/03/25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5.88×102mg/kg║≤100mg/kg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
 
日期: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