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糕点、 豆制品共15大类,合计7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食品,合格率100%。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xls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日期: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