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省兽药饲料检验监测所:
为有效提升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安全合理用药,加快推进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制定了《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2.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2兽药残留监控检测方法.docx
日期: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