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涉及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淘宝网蜜乐江苏总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蜜乐蜂产品商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壹号槐花蜜,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共生产该批次(生产日期2020-05-27)不合格壹号槐花蜜24瓶,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企业采取了召回措施,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18日
日期: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