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慈溪市龙山学秀食品摊销售的酱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游县溪口叶立新日杂商店销售的五粮酒,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兴李家巷娟华副食店销售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山市聚丰园食品小作坊销售的标称江山苑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蝴蝶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在五粮酒中不得使用。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造成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甜蜜素是以环己胺为原料制成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甜蜜素在白酒中不得使用,在蝴蝶酥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6g/kg。白酒中检出甜蜜素及蝴蝶酥中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产品成本,在生产中违规添加甜蜜素。长期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金华市金东区志忠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沼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浦江食浦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衢州文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鸭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康古桥头状元府饭店销售的山黄母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鸭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山黄母鸡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缙云县新碧街道镇南路63号虞小钦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丽水市碧峰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水中月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遂昌诚味食品厂生产的红糖发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分别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生物毒素超标,分别为金华市金东区糖巢食品加工坊生产的红糖,不溶于水杂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兴市经开嘉北王东副食品摊位销售的生花生,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不溶于水杂质的含量。不溶于水杂质影响食糖的外观、口感,杂质中也可能存在一些不安全的物质。不溶于水杂质含量的高低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红糖》(GB/T 35885-2018)中规定红糖的不溶于水杂质要≤350 mg/kg。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因储存条件不当产生了黄曲霉毒素B1;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湖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金华市金东区志忠水产经营部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环城北路111号水产区 | 沼虾 | / | / | 2020/10/12 | 呋喃西林代谢物║1.0μg/kg║不得检出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 | / | / | 慈溪市龙山学秀食品摊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农贸市场224-226号 | 酱瓜 | / | / | 2020/11/18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47g/kg║≤1.0g/kg,糖精钠(以糖精计)║0.320g/kg║≤0.15g/kg |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 |
3 | / | / | 嘉兴市经开嘉北王东副食品摊位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花园农贸市场S6号 | 生花生 | / | / | 2020/10/12 | 黄曲霉毒素B₁║78.9μg/kg║≤20μg/kg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4 | / | / | 浦江食浦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浦江县仙华路188号 | 河虾 | / | / | 2020/11/14 | 呋喃西林代谢物║3.29μg/kg║不得检出 |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 |
5 | / | / | 衢州文武商贸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中路116-118号 | 鸭蛋 | / | / | 2020/10/19 | 恩诺沙星║41μg/kg║不得检出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 | / | 龙游县溪口叶立新日杂商店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溪口镇龙南商贸城A1-009号 | 五粮酒 | 散装称重 | / | 2019/5/16 | 糖精钠(以糖精计)║0.0140g/kg║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499g/kg║不得使用 |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
7 | / | / | 长兴李家巷娟华副食店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长兴大道88号浙江新农都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6幢15号 | 萝卜干 | / | / | 2020/9/22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2.08g/kg║≤1.0g/kg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假冒异议 |
8 | 江山苑林食品有限公司 | 江山市虎山街道麻车村外桐岭90号 | 江山市聚丰园食品小作坊 |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成坤路6幢2号 | 蝴蝶酥 | / | / | 2020/11/15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3.22g/kg║≤1.6g/kg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9 | 金华市金东区糖巢食品加工坊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翁村村7号 | 金华市金东区糖巢食品加工坊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翁村村7号 | 红糖 | / | / | 2020/11/17 | 不溶于水杂质║722mg/kg║≤350mg/kg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
10 | 丽水市碧峰泉水有限公司 | 缙云县壶镇镇苍源村 | 虞小钦 | 缙云县新碧街道镇南路63号 | 水中月饮用天然水 | 17L/桶 | / | 2020/11/9 | 铜绿假单胞菌║①86②129③157④98⑤107CFU/250mL║n=5,c=0,m=0CFU/250mL | 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 / |
11 | 遂昌诚味食品厂 | 遂昌妙高街道古院村吴突头 | 遂昌诚味食品厂 | 浙江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村吴突头自然村 | 红糖发糕 | 300克/袋 | / | 2020/11/15 | 菌落总数║(1)55000(2)49000(3)110000(4)130000(5)68000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
12 | / | / | 永康古桥头状元府饭店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黄棠村79号 | 山黄母鸡 | / | / | 2020/11/19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4.85μg/kg║不得检出 |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 |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514.xls
相关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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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