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共6大类40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8批次,合格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蜂产品4批次,合格4批次;乳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食盐2批次,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20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安庆市宜家鲜购超市天盟店销售的湾丫鱼(黄颡鱼)(购进日期/批号2021-01-21),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问题原因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餐饮食品.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蜂产品.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乳制品.xls
附件5.食品抽检合格-食盐.xls
附件6.食品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xls
附件7.食品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xlsx
附件8.本次检验项目.docx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日期:202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