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海关进出口食品新规问答(下)

   2021-05-08 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871
核心提示: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两部法规均于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两部法规的发布,引发广大食品进出口企业网友的关注和探讨,为此,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于4月26日举办了一场在线直播课,邀请了熟悉我国进出口食品监管及法规标准的冯老师与食品伙伴网国内食品法规专家尹老师对上述两部法规进行了解读。本次课程推出的及时性、内容的专业性吸引了200多位网友的热切关注和积极参与,同时收集到了与会网友提出的近100个有关海关进出口食品监管新规的问题。在此,食品伙伴网邀请相关专家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汇总解答,并分两期分享给大家。今天发布的是《海关进出口食品新规问答(下)》。
 
  1、请问是否新规实施后,所有食品均需要注册?
 
  答:是的,所有食品都需要注册。
 
  2、请问内包装是指什么?有些产品在包装盒内还有内包装袋,此内袋也需要标注册编码吗?
 
  答:外包装分货物外包装和产品外包装,指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内包装是指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
 
  3、油脂制品,例如植物黄油,脂肪涂抹酱等是否属于食用油脂和油料?需要官方推荐注册么?
 
  答:油脂制品不属于油脂油料。
 
  4、请问调味料中含肉粉,调味料需要注册吗?
 
  答:需要注册。
 
  5、第二章第九条 对于进口尚无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要求 请问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是指哪方面的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商业标准等算吗
 
  答:是指针对进口无国标的食品,专门由卫健委公布的标准。具体例子参见龙舌兰酒和乳渗析物。


  6、港澳台向中国大陆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是否同样参照本规定?
 
  答:同样参照。
 
  7、请问,第二十七条,检验检疫审批,在签订贸易合同前要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请问这里的检验检疫主要检什么?第二十九条,年度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抽检计划会公开吗。
 
  答:检验检疫主要针对动植物疫情疫病的风险。年度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抽检计划一般不公开。
 
  8、老师说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工作指南”预计何时出台?
 
  答:请关注海关总署网站。
 
  9、请问进口保健食品中文标签不得加贴,那是境外生产商提供的产品标签就要符合大陆法规要求吗?
 
  答:境外生产商提供的产品标签应符合我国标准法规的要求。
 
  10、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是指实际生产企业吗?可以是经销商吗
 
  答:生产商是指实际生产企业。
 
  11、关于GACC备案号,以后全部需要加贴在产品上吗?
 
  答:全部需要标识。
 
  12、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英文标识吗?
 
  答:包括英文标识。依据GB 7718,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13、您好,请问宠物食品进口需要按248号令的要求注册吗?
 
  答:宠物食品不属于食品。不按照本规定管理。
 
  14、请问248号令的工作指南会按产品类别分别出吗?
 
  答:请关注海关总署后续发布的法规。
 
  15、第八条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 这个是指那个部门  是海关相关部门还是FDA
 
  答:是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16、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该规定第十五条中内外包装标准注册编号,一定要在标签上标吗,印在产品包装桶上可以吗
 
  答:可以。
 
  17、境外18种生产企业注册后,进口商在海关总署的备案是否需要调整?
 
  答:海关总署有可能对备案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请关注海关总署后续发布的法规。
 
  18、目前,海关准入政策是否仅以43.248.49.223《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为主要判断目录?海关是否还会参照以前质检总局的“首次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2013年7月修订)”这个列表判定?
 
  答: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为主要判断目录。
 
  19、请问,代用茶产品属于植物源性食品,是否必须要在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中才可准入?比如,玫瑰茄(代用茶)原产国德国,在加工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灭虫卵及高温消毒杀菌等工艺,加工程度使商品不再可能受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侵染,用于泡茶喝,该产品HS:1212999990,不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内,另外玫瑰茄在2004年已经被卫健委批准为普通食品。所以,请问基于这两点,可否视为玫瑰茄(代用茶)不需要检疫审核,且是可以准入的?
 
  答:基于以上分析,加工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灭虫卵及高温消毒杀菌等工艺,加工程度使商品不再可能受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侵染,可不需要检疫审核,且是可以准入的。
 
  2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是针对食品进口标签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也要求按此《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文标签要求?
 
  答: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应符合 GB 2992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的规定。
 
  21、老师,您好!现在的境外生产企业,都只注册了以前的四大品类,依据新规,是扩充注册还是重新注册,具体的流程和材料是全部依据新规还是会有另外的法规做指导?以及审批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答:全部品类都需要注册,具体流程和资料请关注海关总署后续发布的法规。
 
  22、对于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标签,是否既要考虑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还要考虑GB 7718等要求?
 
  答:需要符合我国法规和GB 7718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23、自己提交材料中有个符合性声明,这个声明有模板吗?是简单的符合规定的描述,还是要把要符合的内容详细列出来,然后一项一项对照说明?
 
  答:目前没有模板。声明的内容和详细程度应使海关能够判断出口企业和产品的符合性。

      相关报道:海关进出口食品新规问答(上)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日期:2021-05-08
 
行业: 进出口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