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以来,乐山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以总局“八个严禁”为遵循,坚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严查出售、购买、利用“非法渔获物”及制品、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野生动物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近日,井研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井研某餐馆在对外销售“中华鲟”。
“中华鲟”有“长江鱼王”、活化石之称号,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餐馆进行检查,发现在其店内张贴有长江禁渔“八个严禁”通告的情况下,仍在菜单中写着“中华鲟”。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鱼类实际是人工养殖的鲟鱼,为吸引顾客,获取更大利润,当事人以“中华鲟”的名义在菜单中对外宣传。
当事人以“中华鲟”为噱头进行营销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餐馆立即对菜单进行整改,并依法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日期: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