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号)》,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绵阳市涪城区马路边边麻辣烫世纪城店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2020年四川火锅业态类食品原辅料专项抽检任务时,在绵阳市涪城区马路边边麻辣烫世纪城店抽取了1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4068;规格型号:27.17L/桶;生产日期:2020-05-19)。经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涪城区市监局)于2020年12月1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因抽检时抽检人员看不清生产日期,便要求送货人在油桶上手写生产日期,
当事人对抽检产品的生产日期提出异议,且异议认可。因无法确定被抽检产品的真实生产日期,涪城区市监局无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马路边边麻辣烫世纪城店违法事实不清,对其作出了撤销立案的决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日期:2021-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