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号)》《关于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号)》,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相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三台县上口鲜食品厂生产的麻辣牛肉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成都市高新区马路边边麻辣烫店抽取了1批次标称三台县上口鲜食品厂生产的麻辣牛肉片(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5057;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0-10-27)。经检验,“胭脂红”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三台县市监局)于2020年12月2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三台县上口鲜食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三台县市监局于2021年2月1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大写:壹佰贰拾元);
(2)罚款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三台县上口鲜食品厂从散户手中购进生产原料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三台县市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今后从有资质的商家购进原材料,并履行查验义务、索证索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对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
三台县局已于2021年1月20日组织复查验收,三台县上口鲜食品厂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二、绵阳市佳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调和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2020年四川火锅业态类食品原辅料专项抽检任务时,在射洪县古今一家酒楼抽取了1批次由绵阳市佳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调和油(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4192;规格型号:70ml/罐;生产日期:2020-07-27)。经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涪城区市监局)于2020年12月4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与抽样单号SC20510000003943655并案处置)。经调查,绵阳市佳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涪城区市监局于2021年1月25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芝麻调和油17件;
(2)没收违法所得228元(大写:贰佰贰拾捌元整);
(3)罚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绵阳市佳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乙基麦芽酚。涪城区市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执行生产标准,控制生产流程。
涪城区市监局已于2021年4月6日组织复查验收,绵阳市佳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日期:202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