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县市区的苹果及猪肉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苹果共抽取15批次,猪肉共抽取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率100%。详情见附件。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猪肉专项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2. 苹果专项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日期:2021-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