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五一”等重点时段食品市场安全稳定,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坚守底线思维,创新真招实策,扣紧食品安全之锁,调动各方力量打好“组合拳”,实现从“量的积累”走向“质的跃升”。
拧紧监管“螺丝钉”,织密监管“防护网”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在食品流通方面突出“三重点”+“三强化”整治。
“三重点”包括:一是重点时段。将“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学生春秋季开学、中高考时期、旅游季节、重大活动期间、202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列入重点时段。整治时间至2022年2月25日结束。二是重点监管区域。围绕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老机构整治。三是重点品种。包括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粮食及其制品、地方民族特色食品、校园及其周边“五毛食品”、节日期间的时令食品等。
“三强化”强调:一是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突出震慑警示作用,选准切入点,查处水果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肉及肉制品中兽药残留超标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非法采购、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精准重拳出击。二是强化食品贮存及进货销售凭证常态化监管。统筹查办当前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的食品销售贮存专区设置问题、销售过期或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问题、经营者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或未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等问题,依法惩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落实情况,查办无检验疫情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及上市销售的情况,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念响安全“紧箍咒”,铸牢安全“防火墙”
食品流通经营者及其相关主体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近年来,虽有多项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食品流通经营主体责任及义务,但在具体实施中,仍有部分食品经营者打折扣,搞变通,落不实。为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治“果”和治“因”并重,通过“双督促”明确责任义务,“强监管”做到早防范早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双督促”:督促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
二是“强监管”:对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按要求入驻“蒙冷链”追溯平台,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跟踪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各重点时段明确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监督抽检力度,对问题发现率较高、群众投诉率较高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提高监督及抽检靶向性;加强与农牧业、海关、教育、卫生健康、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提高整治行动效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随着食品市场规模的庞大、业态的复杂,安全监管刻不容缓。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时段食品流通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力在强化常态化监管,以此真正达到警示一片,震慑几年,保持韧劲,久久为功。
日期: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