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烟开超市经营的豇豆进行了日常监督抽检。经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氧乐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果不合格。2020年10月19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烟开超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栖霞市烟开超市存在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的行为。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2月4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元捌角整(¥2.8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上述1、2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零贰元捌角整(¥5002.80元)。
日期: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