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1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安吉振民高级中学销售的标称余姚市小红酱菜厂生产的农家雪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
安吉县高级中学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安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安吉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10414.docx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414.docx
3.食品抽检合格-20210414.xls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日期: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