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4月10日开始,泰国农业部提高榴莲的质量检查标准。泰国农业部要求,榴莲种植者如果摘收榴莲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通知其所在区域农业办公室来检查榴莲成熟度,核实榴莲果肉情况。各区域农业办公室仅针对运输至包装厂的榴莲产品样品,签发榴莲沥干重量与净重量百分比证书以及GAP植物来源证书副本。以防止幼小榴莲投放市场。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