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6类食品42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蚌埠、淮南、六安、马鞍山、宣城、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宣城市宝隆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含山县晏老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蚌埠市淮上区何环军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燕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神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三)六安市霍邱县巾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六安马头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四)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三里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永达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粉(小麦粉),过氧化苯甲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上海盒小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金港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淮南市田家庵区胡胤水产店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问题
(一)马鞍山市花山区昌武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马鞍山市花山区悦伟食品销售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0.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日期:20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