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我州泼水节,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随着气温的升高,也是各类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期,食品品种、食品存储条件相应发生变化,不良饮食习惯、食物存储不当或误食不安全食品均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此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春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食物要煮熟煮透,隔夜饭菜必须冷藏保存,食用前确保未腐败变质,并加热彻底后方可食用。注意慎食生菜凉菜。
(二)预防山野菜等植物性中毒
随着天气变暖、雨水增多,各类山野菜大量上市,成了人们餐桌上美食,在享用原生态、绿色的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山野菜和野生菌,也不要到河道田头乱采摘野菜食用。要小心预防山野菜等植物性中毒。
(三)请勿生食畜禽血肉
农村集体聚餐严禁加工食用火烧猪肉、撒苤、剁生等生肉(血)食品,避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加工畜禽肉时,砧板、菜刀要清洗干净、生熟分开,尤其是加工生鲜水产品和生肉类食品后,务必将砧板洗净晾干,以免污染其它食物。不吃生肉或未经彻底煮熟的肉。
(四)谨慎消费白酒
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五)严守疫情防控规定
疫情期间,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减少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农村集体聚餐、宴席举办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及时进行备案。
节日期间要避免暴饮暴食,尤其加强易发食源性疾病风险防范。当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留剩余食品样品,使其维持原状,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日期: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