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期),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青梅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子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经营的标称苏州市子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盐城市子墨果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梅酒,生产日期2020-08-22,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风险控制情况。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子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青梅酒60瓶,销售60瓶,货值1580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日期: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