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17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1大类食品58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和调味品等5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0号)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1月4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公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中国政府网)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29号(关于防止毛里求斯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1年3月27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公布毛里求斯罗德里格斯区(Rodriguez)的一家农场发生O型口蹄疫疫情,涉及易感动物有57头牛。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发布相关公告。(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食品安全·曝光台
网红“自嗨锅”内料包也要标注食品标识和保质期吗?法院这样判……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和“自嗨锅”有关的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2020年8月,赵某在某平台浏览自热小火锅时,被网红品牌“自嗨锅”吸引,索性一次性购买了16盒。第二天赵某收到货物,拆开包装后却发现自己收到的该批“自嗨锅”虽然在外包装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对内装不同生产商生产的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没有分别标注食品标识,且缺少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重要信息,遂以此为由将金羚羊电子商务公司诉至法院。(跨区法观微信号)
点评:上铁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产品是自热锅型方便食品,根据产品的名称、包装及配料表信息,均能显示整个盒装是涉案产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内部各配料包组件为产品的组成部分,且不能单独销售,即内部独立包装的配料包不是预包装食品,故不适用上述《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被告虽委托两家生产商对涉案产品进行生产,但系整个产品的委托而非部分配料包的分别委托,根据涉案产品标签的信息显示均为金羚羊食品公司生产,并不存在原告主张的一件产品内装有不同生产商生产的配料包的情况,涉案产品外包装标签依法标明了各事项,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故依法驳回原告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违反“禁塑令”,21万个发泡塑料餐具被查!
近日,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案件,现场查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21万个,并进行立案调查。(路桥市场监管微信号)
点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自然条件下极难分解,即使回收,能够有效处理的手段也极其稀少。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醒,倡导绿色消费方式,不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如发现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举报。
夫妻二人网销“Hamer”糖面临牢狱之灾加百万赔偿
2019年11月中下旬,被告人王某、刘某夫妻二人明知“Hamer”糖对人体有害,仍通过网购平台、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截止案发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11470元。(江干检察微信号)
点评:王某、刘某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还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食品安全,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王某、刘某二人支付所销售的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114700元,并要求二人在全国性媒体或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消费者发出“Hamer”糖产品含有违禁成分他达拉非的警示。
宁波海曙查处一起网红咖啡店“傍名牌”行为
宁波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下旬查处了一起网红咖啡店销售大牌LOGO下午茶的案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没收印有“LV”及“CHANEL”图案的印花模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评:办案人员认为此案虽不构成商标侵权,但这种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将知名奢侈品品牌LOGO用于自家产品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需要规范。在食品和饮品制售中使用商标图案,是伴随着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和市民消费水平提升而出现的新领域新类型案件,本案中商户故意攀附知名品牌以图提高自身产品的销量,谋取非法利益,助长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办案人员再次对法律定性开展研判,通过固定线上平台的网友点评晒图等证据,最终确定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涉案网红咖啡店进行调查处理。
法国进口红酒,假的!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在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商家售卖商标为CASTELDETEAU的红酒,外包装显示:法国原瓶进口,售价为60元/瓶。经过商标查询网站初步查询,商标并没有注册,该经销商所售卖红酒涉嫌用非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为进一步查明真相,执法人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函查询CASTELDETEAU商标的具体情况,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回函确定,该商标曾经向商标局提出过商标申请,但商标局以该商标与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CASTEL”注册商标近似为由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张家港市场监管微信号)
点评:该红酒CASTELDETEAU商标与“CASTEL”注册商标近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该红酒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该CASTELDETEAU商标涉嫌用非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执法人员依法对经销商在售的31瓶CASTELDETEAU红酒予以扣押,并进行下一步调查。
长沙“文和友”起诉昆明“纹和友”,判决结果来了!
人怕出名店怕爆,“文和友”品牌及虾子这么有名,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的贤奎鲜面商店动了歪脑筋。该店于2020年在美团登记了一家外卖龙虾馆号称“纹和友龙虾馆(长沙直属店)”,在菜品介绍、外卖盒上用了“文和友®秘制虾尾”“文和友®湘味小炒”“文和友®长沙韵味”“文和友老长沙龙虾馆”等文字,并在品牌历程介绍一栏中,上传了“文和友”商标权利人即湖南文和友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获得的品牌图片,如“文和友龙虾馆:中国龙虾十佳品牌企业”“长沙化龙池总店”等。2020年8月11日,文和友公司以昆明市官渡区贤奎鲜面商店为被告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起诉,主张该店构成商标侵权。(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点评:2020年9月27日,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等因素,以及被告经营规模、原告为制止侵权合理开支等事实,天心法院判决:1、被告昆明市官渡区贤奎鲜面商店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被告昆明官渡区贤奎鲜面商店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即合理开支费用40000元;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被告未上诉。
夫妻双双被刑拘!乐清一豆腐加工黑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被查处
3月31日凌晨,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对当地一处豆腐加工黑作坊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小作坊由一对夫妻经营,其生产加工区域有若干焦糖色、日落黄等食品添加剂空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标准,豆制品中不允许使用焦糖色、日落黄等食品添加剂,该黑作坊涉嫌违法。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小作坊生产加工区域发现的成品豆制品、豆制品浸泡水样等7种涉案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温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点评:抽检的涉案产品经检测部门检验后,结果确定该豆腐加工小作坊中所生产的豆腐干及2种豆制品浸泡水样中日落黄的实测数值均超过0.05g/kg,其中豆腐干中的日落黄检出含量已超出日落黄在其他所有可以使用食品中的最低限值的1倍,涉嫌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构成刑事责任,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两名当事人已被刑拘。
3.国内食品资讯热闻
特殊食品与“三新食品”注册申报情况汇总(2021年3月份)
为方便小伙伴们对特殊食品和“三新食品”每个月注册申报情况的了解,食品伙伴网注册部将3月份注册申报情况进行汇总。(食品伙伴网)
点评:2021年3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共发布6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共涉及53款婴幼儿配方乳粉,均为变更注册;2021年3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共发布8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2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2次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共涉及225款保健食品。
解读|GB/T 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2021年3月1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3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本标准代替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实施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本次修订是本标准的第三次修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微信号)
点评:白酒尤其是低度浓香型白酒在贮存一段时间后,在自然条件下,总酸和总酯发生可逆的平衡反应,酸类和酯类是白酒中重要的风味物质,酸酯含量的变化将会影响白酒风格。本次修订重点解决白酒产品在贮存期间酸酯平衡的科学、客观表达问题。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 为粮食流通现代治理提供了重要法律制度保障
新年伊始,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2月1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4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点评:针对粮食流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重点围绕政策性粮食管理、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等方面作出了系统化的制度完善,特别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取消粮食收购许可,强化了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全面规定了政策性粮食管理的禁止性行为;将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作为粮食经营活动的明确要求。同时,大幅提升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为我们更好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民生实验室】食物掉地上5秒内捡起还能吃?
我们或许都经历过相同的尴尬——手上的食物还没捏热乎就“啪嗒”一下掉到了地上,此时此刻你的内心是崩溃且纠结的,捡起来继续吃…但是地上好脏,捡起来扔掉…但是心好痛,此时此刻,脑海中闪过一条神秘的传说。相传,食物掉在地上只要捡起来够快,细菌还来不及碰到食物仍可放心食用,这个说法在人群中广为流传,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宁波市场监管微信号)
点评:“食物掉地上5秒内捡起还能吃”的说法是片面的、不科学的,它忽略了那些肉眼看不到的微生物带来的潜在威胁,落地食物总是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食物落地后捡起,受污染的程度还取决于地面的“干净”程度。如果地面原有细菌少,那么掉到地上后沾染的细菌就少;如果地面原有细菌较多,那么沾染的细菌就会多。从保证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角度来说,对于掉落在地上的食物,谨慎的做法还是不要吃。
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工作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2020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点评:《通告》显示,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20项,考核检验检测参数28个,涉及外贸产品质量、医疗卫生用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监测、建材质量、电气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累计考核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3034家次。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和技术专家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结果合格2818家次,不合格216家次。
二、国际热闻
1.国际预警
含未申报过敏原 我国出口蟹味脆片在澳被召回
2021年4月2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召回通告,VHT Perth正在召回一款蟹味脆片,因为产品含未申报过敏原(鸡蛋)。(食品伙伴网)
点评:澳新食品标准局建议对鸡蛋过敏的消费者不要食用上述产品,可以将产品退回购买地点获取全额退款。
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2019年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报告
2021年4月7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2019年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报告。(食品伙伴网)
点评:2019年,共分析了96302份样品,有96.1%的样品检测结果低于最大残留限量,3.9%的样品超标,其中2.3%的样品检测不符合要求,即在考虑测量不确定性后,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了最大残留限量。研究结果表明,所分析食品的残留水平不太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任何影响。
2021年3月美国FDA自动扣留我国食品情况(3月汇总)
3月份以来,美国FDA对我国多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了自动扣留。(食品伙伴网)
点评: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注意产品中各种致病菌的存在,控制出口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量,积极配合检查,保证食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规避出口产品被扣留的风险。
2021年3月中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3月汇总)
2021年3月份,我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涉及器具及容器包装、加工食品和农林产品等。
点评:出口阶段违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均作返回出口国或废弃处理。
2021年3月份美国FDA拒绝进口我国食品情况(3月汇总)
2021年3月份,美国FDA拒绝进口我国多批次食品,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包括全部或部分含有污秽的、腐烂的、分解的物质或其它不适合食用的物质和疑含三聚氰胺和/或三聚氰胺类似物等。(食品伙伴网)
点评: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21年第13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1年第13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5例。(食品伙伴网)
点评: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欧盟成员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中真菌毒素的存在,检查产品中农药的残留情况,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2.国际食品
越南某省查获大量变质闷蛋
据越南市场监管总局官方信息:2021年3月15日,该部门检查队在同交通警察实施联合执法的过程中,查获并销毁了360千克变质闷蛋产品。(食品伙伴网)
点评:执法人员作出当即销毁不法货物的决定,并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
越南食品安全局发布有关肉毒杆菌毒素预防食物中毒的劝告
近几日,越南某一些地区,例如Kon Tum省和平阳省,已出现被怀疑因肉毒杆菌毒素而导致中毒。面对上述紧急情况,越南食品安全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肉毒杆菌毒素预防食物中毒的建议。
点评:越南食品安全局提出建议,只食用熟食、有明确来源以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食品、拒绝食用已过期、起泡、包装盒已被破损、变形或生锈的罐头产品。若食用罐头产品后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迅速检查和治疗。
西班牙批准延长葡萄园种植授权的有效期
西班牙政府于3月30日批准了西班牙农渔食品部的提案,修订皇家法令1338/2018,葡萄种植潜力法。(食品伙伴网)
点评:葡萄种植潜力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西班牙从2016年1月1日起的葡萄园授权制度,包括新种植园授权,补种授权,将种植权转换为授权,葡萄种植授权共同规定; 葡萄园登记和控制;酿酒葡萄品种和砧木品种;其他条款和附件。
澳新修订食品过敏原强制标签要求
近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进行了修订,引入了新的强制性过敏原警告声明要求。新的要求包括:在食品标签上以特定的格式和位置进行过敏原声明,并且使用纯英文术语,字体为粗体。这些新要求将帮助人们更快、更容易地找到食品标签上的过敏原信息,以便他们能够做出明智和安全的食品选择。食品伙伴网针对本次食品过敏原强制标签的修订与大家分享相关重点信息。(食品伙伴网)
点评:澳新修订食品过敏原强制标签要求,预计将对我国食品的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请相关出口企业熟悉新的过敏原标签要求和实施日期,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贸易损失。在过渡期内,确保进口食品按照以前的规定或新的规定标注过敏原。向供应商索取配料信息、产品规格表和样品标签,以验证是否符合要求。制定计划,确保食品标签在过渡期结束后符合新的要求。
泰国查处多家榴莲工厂,严防生榴莲销往中国
据泰国中文网消息,泰国尖竹汶府于3月31日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近日在省内展开榴莲质量检查行动,截至目前从已检查的3个县中发现有3家工厂的榴莲存在质量问题。(国际果蔬报道)
点评:这些存在质量问题的榴莲已经被全部没收,涉事工厂负责人也被处予警告和罚款。
三、食品科技
2021年度“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开始申报
4月2日,从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网站获悉,2021年度“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奖项设置有三个,分别为;突出贡献奖、杰出青年奖、《中国食品学报》优秀论文奖。其中,突出贡献奖、杰出青年奖不设等级,《中国食品学报》优秀论文奖设一、二、三等奖。(食品伙伴网)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科所成功诱导获得谷子单倍体
近期,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作物转基因技术与应用创新团队利用CRISPR-Cas9技术结合高效的谷子遗传转化平台编辑了谷子 SiMTL 基因获得谷子单倍体诱导系,并成功通过自交和杂交首次获得谷子单倍体。相关成果于3月22日在《植物生物技术(Plant Biotechnology Journal)》上发表。(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首届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贡献政府奖
3月31日,从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全社会更好支持、参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严格评审,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食品药品侦查支队)等10个集体、王永德等20名个人“首届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贡献政府奖”称号。(食品伙伴网)
除了发胖、伤肝还不够...科学家又确定了加工食品伤肾的分子机制
近日,发表在《Science Advances》上的一项研究中,来自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领导的研究团队证明,在加工食品中发现的某些化合物会导致慢性肾脏疾病的风险,而通过摄入含有高抗性淀粉纤维的食物可以缓解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恢复肠道健康和改善肾脏健康。(中国生物技术网微信号)
日期:20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