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涉及不合格批次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拼多多玄武味业(经营者为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玄武王盼盼副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天和生物酿造厂制造的金标生抽(2020-10-05),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实测值0.34g/100mL,GB/T18186-2000标准指标≥0.40g/100mL,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T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天和生物酿造厂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天和生物酿造厂共生产该批次金标生抽216瓶,生产日期为2020-10-05,规格1L/瓶,出厂检验用8瓶,网络销售10瓶,其余198瓶未销售。收到该批次食品不合格报告后,企业采取了召回措施。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4月7日
日期:202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