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39批次。36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宿州市埇桥区金园超市苹果店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15.4μg/kg║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埇桥区阿米超市金色家园店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腐霉利║2.83mg/kg║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埇桥区晓宇蔬果超市销售的韭菜,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腐霉利║0.92mg/kg║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401-食用农产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210401-食用农产品.xlsx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日期:202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