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食品伙伴网汇总的食品资讯一周热闻(3.28—4.3),转载请注明食品伙伴网。
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1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1〕5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1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1年2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138批次。(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3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计划》显示,2021年将抽查137种重点产品。其中,电子电器产品36种,农业生产资料6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19种,电工及材料产品7种,机械及安防产品23种,日用及纺织品20种,耐用消费品14种,食品相关产品12种。(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制定了《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业农村部)
2、食品安全·曝光台
3月这14大类食品上市场监管总局不合格名单 炒货坚果问题最多
近日,食品伙伴网汇总了2021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品抽检情况。3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3期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共有27批次食品被列入不合格名单中。(食品伙伴网)
点评:统计显示,不合格样品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14大类。其中,人们喜欢的炒货坚果类食品检出不合格数量最多,有5批次,检出的不合格项目包括酸价超标、黄曲霉毒素B1超标、大肠菌群超标等。
海外代购现货秒发,到货后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法院这样判!
李先生在某电商平台购买某进口糖30袋,支付价款2250元。2017年3月10日,糖果从店铺所在地广州市番禹区发货,李先生于2017年3月13日签收货物。后李先生发现涉案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没有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添加了蜂胶这一不能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原料,故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店铺退货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经审理,法院判决店铺承担退货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责任。(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号)
点评:本案属于代购中货物为 “国内现货”的情况。代购者从国外购买商品后将商品在其网站上公开上架销售,此时代购者已经取得了现货商品的所有权,其销售给购买人的行为实际上是转卖行为,其与购买人之间形成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故经营者在此种情形下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代购过程中,双方一般借助互联网进行沟通,对于此类聊天记录,消费者应当妥善保管,必要时进行公证。对于商家宣传的产品品牌、质量等关键性要素应当仔细核查,切勿盲目相信而上当受骗。对于代购的产品,消费者往往只能提交购物发票的复印件,这些发票属于非原始票据,很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消费者在代购过程中应当详细了解代购商家具体的购买过程等详细信息,对于购买凭证等票据应当积极主张要求。
2021年2月138批次不合格食品未准入境 涉及标签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问题
3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21年2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2021年2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138批次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评:未准入境食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有标签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未获检验检疫准入、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货证不符、检出动物疫病、微生物污染问题、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污染等问题。还有少部分食品检出包装不合格、产品霉变、含有未获检疫或未获准入的成分、农药残留超标、水分超标、污秽腐败等其他问题。
爱吃青团?来看抽检结果
清明节即将来临,作为传统食品,青团的质量安全状况一直广受关注。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市民消费安全,近期上海市场监管局对本市生产经营的青团进行了监督抽检,全市共抽检各类青团样品80件,其中生产企业20件,超市和食品店等零售单位60件。结果显示:80件样品全部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监督抽检合格率为100%。(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
点评:样品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地企业生产的众多品牌,如“杏花楼”“沈大成”“乔家栅”“功德林”“老大房”等,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对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进行了检验。
【案说】别给普通蔬菜穿“马甲”!
某日,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某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提供的新菜单上显示“有机金针菇”、“有机菠菜”字样,消费者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对方均不能提供。经查,该公司未能提供“有机”相关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点评:当事人承认,其宣传的所谓“有机金针菇”、“有机菠菜”,其实就是从普通农产品中心批发过来的普通蔬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
菜单中竟有“画眉”,这家餐馆遭查处!
近期,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行动2021”,在对辖区内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时发现,研城街道某餐馆的结账单上有“画眉”菜品的销售记录。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餐馆进行现场检查,但没有发现“画眉”,却在后厨发现了9只烟熏鹌鹑待售。经调查,该餐馆为了吸引顾客,提高菜品的销量,获得更大的利润,便以野生动物为噱头,将市场上购买的鹌鹑加工腌制后以“画眉”的名义对外销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评: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之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井研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餐馆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000余元。
上海知产法院对涉“冠生园”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冠生园公司)与成都市新都区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维持一审判决。(上海知产法院微信号)
点评:判令新都冠生园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上海冠生园公司三个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50万元。
3、国内食品资讯热闻
“扫码点餐”成为“单选题”,这类“消费烦恼”你有吗?
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收到消费者反映,到餐厅用餐时,有些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只能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进行“扫码点餐”。对此,中消协认为: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仅提供“扫码点餐”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中国消费者协会微信号)
点评:餐饮业属于服务业,餐饮业创新应当多从消费者角度换位思考,诚信经营,公平相待,在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基础上,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安徽实行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管理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分类分项列出责任事项、法律依据和处罚措施,对全省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方便食品生产者对照担责和市场监管人员高效监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评:清单对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应当承担的法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归纳浓缩成两张表单。其中,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清单分为11类91项,包括依法取得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出厂销售管理,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宣传,食品安全事故管理,食品召回管理,食品追溯管理以及其它主体责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主体责任清单分为8类71项,包括依法取得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宣传,食品召回管理以及其他主体责任。
我国龙眼市场与产业调查分析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国龙眼生产和市场状况,提出龙眼产业发展建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信息研究所受委托成立专题研究,通过查阅文献、通讯咨询、基层座谈、主产区调研等方式,对我国龙眼产业进行综合调查分析。(中国农业产业化微信号)
点评:龙眼作为我国热带特色优势农产品,在热区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2018年,我国龙眼种植和产量稳定,产量不能完全满足消费,鲜龙眼保持贸易逆差。未来3~5年,预计我国龙眼龙眼种植规模企稳,产量稳中有增,进口和消费将持续增长。
3月食品行业热点新闻:3·15晚会曝光肉羊养殖户违禁使用“瘦肉精”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婴儿配方食品》等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月,春回大地,草长莺飞,万物复苏。在即将过去的这一个月里,食品行业有哪些热点新闻?(食品伙伴网)
点评:2021年全国两会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召开,食品行业的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一些食品行业内的建议和提案;2021年“3·15”晚会如期而至,晚会聚焦“提振消费、从心开始”,曝光了河北省青县肉羊养殖户违禁使用“瘦肉精”问题;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3号公告,发布《婴儿配方食品》等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
标准|4月104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新增标准近八成
据食品伙伴网不完全统计,4月104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新增标准83项,代替标准21项,新增标准占标准总数的79.8%。(食品伙伴网)
点评:据统计,4月起实施的标准中,国家标准9项,地方标准40项,行业标准35项,团体标准20项。这些标准涉及产品标准、规范规程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行业标准涉及轻工行业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等,地方标准涉及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深圳、贵州、青海。
技贸破冰与筑篱|中欧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对比
2020年9月3日,欧盟发布了针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No. 10/2011的第15次修订版法案(EU)2020/1245。该修订案已于2020年9月23日生效,在2021年3月23日前首次投放欧盟市场且符合原法规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其继续销售至2022年9月23日,直至库存耗尽。(12360海关热线微信号)
点评:(EU)2020/1245作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EU)No. 10/2011法规的第15次修订,在内容上进行了诸多更新,使我国食品接触材料行业面临新的挑战,需要企业及早做好充分准备,避免出口损失。
海关总署最新发布,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增至119个
日前,海关总署网站发布了最新的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从这份名单可以看出,全国获批的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已经达到了119个,分布于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外贸大省广东的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最多,达到了31个,主要分布在广州和深圳。福建以14个位居第二,主要位于厦门。广西和云南凭借其和东南亚各国众多的陆地口岸,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分别达到10个和9个,位居全国3,4位。(国际果蔬报道)
点评:根据《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未完成检验检疫的进境水果,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场所,不得擅自移动、销售、使用”的规定,外贸口岸若要开展水果进口业务,必须拥有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随着国内市场对进口水果需求的不断增加,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也在快速增长。
蒙牛乳业发布2020年财报
3月25日,蒙牛乳业(2319.HK)发布2020年财报,收入达760.348亿元,可比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6%,利润达35.25亿元。纯牛奶、奶酪、鲜奶等多项业务实现了高质量双位数甚至三位数增长,持续领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点评:蒙牛稳健增长的业绩,显示了中国领军乳企领跑行业的后劲十足。2020年蒙牛以消费者为中心,勇担乳业“国家队”责任,有效化解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快速实现了业绩复苏提质增长。
看看3月海关出了哪些食品行业新政
近期,食品行业都有一些海关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海关发布微信号)
点评:涉及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关于防止芬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关于防止爱沙尼亚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关于防止马来西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关于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等。
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突破1万项 全面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
日前,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中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的目标任务。(农业农村部)
点评:本次三部门还同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4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有效解决了部分农药残留标准“有限量、无方法”问题。新版标准将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
2021中国白茶产销形势调研报告
为全面掌握中国白茶产销情况,研判白茶发展趋势及产业发展前景,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在长期持续调研基础上,结合行业大数据,并与相关单位会商,形成《2021中国白茶产销形势调研报告》。(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微信号)
点评:白茶是我国六大茶类之一,主要生产工艺为萎凋、干燥等,属微发酵茶,具有鲜明的品质特征。上世纪至本世纪初,白茶以外销为主,是我国茶叶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国内茶叶消费市场对于白茶健康价值认识提升,一部分白茶产品转为易于存放的紧压形态,白茶步入高速发展期。市场的蓬勃发展吸引了部分非传统产区的注意,目前白茶生产涉及我国14个产茶省。
我国甘薯市场与产业调查分析报告
甘薯具有营养健康、投资少、见效快、土地产出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和适应性强等特点,是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中国是全球主要甘薯生产、消费和出口国,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60%以上。山东农业大学调研组对近5年我国甘薯产业发展进行了调研和分析,甘薯作为我国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扶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农业产业化微信号)
点评:2014年至2018年,甘薯年产量呈稳步增长态势,维持在7000万吨以上;甘薯消费结构继续向饲料占比减少、鲜食和加工占比增加的趋势发展。各类型占比中鲜食型需求呈增长态势,淀粉型需求基本保持稳定,消费需求总量稳中有升,特别是以薯脯为代表的健康辅食消费量逐年上升;甘薯价格总体稳定,价格波动风险低,市场稳定性较好;近5年中国甘薯出口贸易量额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出口量略有下降,但出口规模仍居全球前列;从未来发展前景看,以鲜食和薯脯类消费为主的新产品研发将给甘薯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二、国际热闻
1、国际预警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塑料杯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1年3月30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塑料杯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存在窒息风险 百事召回一款香辣番茄味产品
据英国食品标准局(FSA)消息,2021年3月26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布通告称,百事公司(PepsiCo)正在召回一款香辣番茄味产品,因为某些批次的产品可能未完全煮熟,而且脆性明显比平常高。该产品可能会造成窒息的危险,食用不安全。(食品伙伴网)
点评:据通告,受召回产品的名称为Smith’s Snaps Spicy Tomato Flavour,每袋含有8小包重量为13g的产品,保质期到2021年5月29日。目前,百事公司正在召回上述产品。销售点通知将显示在所有销售此产品的零售商店中。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21年第12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1年第12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6例。(食品伙伴网)
点评: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欧盟成员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不使用欧盟未授权的物质,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冷冻鱿鱼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1年3月31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冷冻鱿鱼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乌龙茶和烧烤味花生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1年4月1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乌龙茶和烧烤味花生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欧盟成员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中真菌毒素的存在,检查产品中农药的残留情况,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2021年3月欧盟RASFF通报我国产品情况分析
2021年3月,欧洲28个国家通过 RASFF通报了393批产品,排名前三的产品依次是水果和蔬菜产品(89起,22.65%)、坚果,坚果制品和籽实(45起,11.45%),营养食品、食品补充剂及强化食品(31起,7.89%),占总通报数的41.98%。发布通报数量前三的国家分别是德国(72起,18.32%)、西班牙(44起,11.20%)、意大利(40起,10.18%),占总通报数的39.69%。(技术性贸易措施资讯网)
点评:涉及我国产品被通报25起(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占总通报量的6.36%。被通报数量排名前三的是食品接触材料产品(12起,48.00%)、水果和蔬菜产品(4起,16.00%)、鱼和鱼类制品(2起,8.00%),占同期 RASFF 对我国产品通报总数的 72.00%。通报我国产品数量排名最多的国家是意大利(5起,20.00%)、德国(5起,20.00%),其次是荷兰(4起,16.00%)、西班牙(4起,16.00%)。
2.国际食品
我国加大对越南的蔬果进口力度
据越南蔬果协会的信息,今年前3个月,越南蔬果出口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1.3%,出口额约达9.28多亿美元。同时,据越南海关总署的初步数据统计显示,仅在2021年3月份,越南蔬果出口额已达3.64亿美元,比今年2月份增长37.4%,并同比增长19.3%。(食品伙伴网)
点评:我国仍然是越南蔬果的最大出口市场,2021年前两个月,该国对中国的蔬果出口额达3.53亿美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18%。其次是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俄罗斯。但对泰国、韩国、日本、荷兰市场出口量一律下跌。
中国市场潜力巨大 专家为巴西肉厂对华销售支招
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公司(Roland Berger)近日完成的一项研究显示,虽然中国正在逐步恢复猪肉供应并巩固禽类生产链,但未来仍有向中国市场出口肉类的空间。因此,为了不失去这个庞大的市场,巴西肉厂应该采取新的商业策略,如对产品质量进行投资,以适应中国买家不断增长的对健康和环境的要求。(南美侨报网)
点评:巴西《经济价值报》报道,罗兰贝格合伙人、巴西和葡萄牙市场总裁安东尼奥·贝尔纳尔多(António Bernardo)说,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各个地区有不同的需求,巴西肉厂需要有更扎实的商业运营和伙伴关系。他表示,中国认为巴西肉类具有竞争力,但总的来说,巴西销售的肉类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导。
欧亚经济联盟拟建立成员国间农产品快速供应小组
欧亚经济委员会新闻中心3月30日最新消息:当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正式通过法令:拟在联盟成员国之间建立农产品快速供应小组以备不可抗力状况发生,从而保障联盟农业食品系统的稳定性。(食品伙伴网)
点评:据悉,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成员国各部委以及委员会代表,职责范围涵盖农业市场方面。若因不可抗力和其他不利条件如贸易和经济,兽医、卫生和流行病学等因素而导致联盟内部市场农产品短缺,将举行小组会议。网站称,当某成员国向委员会提出倡议时,小组将研究联盟向该成员国提供更多食品的可能性,并可根据需要制定为期3个月的国家间供应计划以及发展相互贸易的倡议。
俄罗斯退运我国蜂胶产品
俄罗斯联邦兽植局3月29日消息:俄罗斯联邦兽植局南部区地方分局官员在新罗西斯克海上检查站对进口自我国的3吨蜂胶产品进行管制检查时,发现兽医证书第4.4条信息中缺乏有关蜂蜜和蜂产品中农药使用的信息,违反了《欧亚经济联盟对兽医控制(监督)的货物的统一兽医和卫生要求》以及《关于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和海关区域内实施兽医统一程序的规定》。(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评:目前俄兽植局相关分局对上述违规产品已作退运处理。
三、食品科技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农业科技领域技术榜单发布,可以揭榜申报啦!
3月23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2021年农业科技领域技术榜单的通知,通知称,为落实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工作要求,集中攻克农业产业的难点问题,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重点部署,经“自下而上征集技术需求”和“自上而下凝练重点方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基于母乳研究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精准开发”等4项技术榜单,有关单位可以积极揭榜申报。(食品伙伴网)
PNAS揭开百年未解之谜,广州大学孔凡江/刘宝辉团队在大豆光周期现象的遗传机制研究取得重要突破
广州大学孔凡江/刘宝辉研究团队多年以来对大豆光周期调控的开花途径进行了长期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进展。(广州大学)
西北传统发酵食物“浆水”通过降解尿酸可缓解高尿酸血症
近日,兰州大学环境微生物课题组在期刊Gut microbes(肠道微生物)上发表了题为“Limosilactobacillus fermentumJL-3 isolated from ”Jiangshui“ ameliorates hyperuricemia by degrading uric acid (浆水中分离出的乳酸杆菌JL-3可通过降解尿酸,从而缓解高尿酸血症)”的研究。该研究在传统发酵食物浆水中分离出发酵乳酸杆菌JL-3,发现其可通过降解动物体内的尿酸来控制组织中尿酸的积累,并揭示了具体作用的机理。(兰州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生在《Food Chemistry》 发表牛奶中诺氟沙星抗生素高效提取的研究论文
近日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食品质量安全光电纳米传感和信息学”创新团队硕士生曹亚男、黄昭等,研发了一种新型磁性仿生抗体,成功应用于牛奶中诺氟沙星残留的高效提取。(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日期:2021-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