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3大类食品共181批次食品,发现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共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3大类食品共181批次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07批次,合格105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40批次,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34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1、由寻乌县基隆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基隆山泉,余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九江市浔阳区东方饼店销售的,标称九江市红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庐山区分公司生产的九江茶饼(全麦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九江市红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庐山区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九江乐盈广场店销售的本地长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生物毒素问题
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叶波大润发超市销售的优质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由泰和县华祥饮料厂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兴国县小而大食品有限公司宝石山矿泉水厂生产的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糕点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糕点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3月24日
日期:20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