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草案,拟修改《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国家、地域或设施》,食品卫生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有从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国家、地域或设施进口的食品才能在日本销售,此次修改拟新增部分厚生劳动省指定的国家、地域或设施。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有:
1、牛及水牛肉和内脏:
(1)新增水牛肉及内脏;
(2)新增中国等13个国家、地域或设施。
2、马肉及内脏:新增中国等26个国家、地域或设施。
3、猪肉及内脏:新增中国等12个国家、地域或设施。
4、山羊或绵羊肉及内脏:新增中国等11个国家、地域或设施。
5、家禽肉及内脏:新增中国等12个国家、地域或设施。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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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