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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3-29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72
核心提示: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渔业渔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渔业渔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2021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9日
 
  2021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全省渔业渔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渔业提质增效和水产品稳产保供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科学谋划,深化改革创新,确保“十四五”期间贵州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抓好渔业提质增效和水产品稳产保供
 
  (一)大力发展生态渔业。以高质量统揽生态渔业发展,聚焦大水面生态养殖、稻鱼综合种养、冷水鱼健康养殖、设施渔业,加快构建贵州生态渔业绿色健康发展新格局,实现“好水好鱼、优质优价、丰产丰收”。全年实现水产品产量26万吨、渔业产值64亿元。
 
  (二)稳定和拓展水产养殖发展空间。依法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和养殖证核发。严禁占用和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稳定水产养殖面积,保障渔业发展空间。加强养殖证执法检查,依法拆除违法养殖,加快推进养殖许可制度,应发尽发,提高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率。
 
  (三)全面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四大行动”,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制定、修订一批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有机水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力度。加强水生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大检疫合格证明检查力度。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贵州省2021-2023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加强产地水产品抽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精心编制“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并发布《贵州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指导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县两级“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确保“十四五”期间贵州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和日常执法监管
 
  (六)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加强长江流域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指导,因地制宜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和池塘养殖。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渔民组织化水平,鼓励退捕渔民从事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渔业相关产业。对接海洋渔业生产就业,为有意愿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长江退捕渔民创造条件。
 
  (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开展贵州省“中国渔政亮剑2021”行动,组织实施禁渔执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取缔、打击电鱼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强长江流域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值班值守和有奖举报制度,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有关部门打击电捕器具、“绝户网”生产、销售,消除非法捕捞隐患。
 
  (八)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规范渔政执法办案流程,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渔政执法资格管理,举办全省渔政执法骨干人员能力提升活动,提高渔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全省渔业执法装备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渔政船艇以及视频监控、无人机等信息化执法装备配备,充分发挥“技防+人防”优势,为长江“十年禁渔”保驾护航。
 
  (九)抓好渔业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大渔业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应急演练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加强渔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持续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
 
  (十)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按照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强新列入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管理和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关于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十一)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对增殖放流活动的监管,确保增殖放流数量和效果。规范社会放流、放生活动,严禁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品种、杂交品种、转基因品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保障水域生态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红线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涉渔工程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非法行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举办全国“放鱼日”同步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支持水生生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二)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壮大大水面生态渔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大水面规划编制,以大水面生态渔业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支点与跳板,延伸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渔业,实现渔业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抓好水产品加工流通建设。支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鼓励企业提高鲟鱼、大鲵等名特优水产品精深加工,扩大加工规模,提高加工质量,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推动黔鱼出山、黔鱼出口。
 
  (十四)加快推进休闲渔业发展。结合资源条件和渔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发展集旅游、垂钓、餐饮、赛事、放鱼等为一体的湖库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和集民俗体验、垂钓、观光、捕鱼、餐饮、休闲为一体的稻田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
 
  (十五)强化品牌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贵水黔鱼”公共品牌系列宣传活动,在贵阳市开展“黔湖牌”品牌宣传活动,在黔东南州开展“稻花鱼”品牌宣传活动,在黔西南州开展“贵州湖库鱼”品牌宣传活动。逐步构建“公共品牌+区域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及商标”三位一体的品牌体系。
 
  五、强化渔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水产原良种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和良种覆盖率,在玉屏、关岭、晴隆等县打造一批高标准苗种繁育基地。在贵阳市建设大型水产综合批发市场。
 
  (十七)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加大生态渔业科研项目支持力度,鼓励科技创新、成果引进,强化科技示范应用及推广。做好地方土著鱼类的开发利用,优选经济价值高的品种推向市场。在湖库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设施渔业、鲟鱼健康养殖、苗种繁育、养殖尾水处理及水产品加工等方面重点攻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渔业科技领军骨干人才培养,强化基层渔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全省渔业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十八)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升生态渔业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三化”水平,培育壮大一批省级龙头企业,特别是重点培育1-2家规上企业;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围绕生态渔业全产业链发展需求,着力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渔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生态渔业经营主体实力。
 
  (十九)加快推进渔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水产”智慧渔业建设,配备安防、水质在线监控、增氧、智能投喂系统等设施设备;搭建病害远程诊断、病情测报、质量安全追溯等渔业信息化平台。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日期:2021-03-29
 
地区: 贵州
标签: 中央 渔业
行业: 渔业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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