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12期)涉及淮安市盱眙张学成蔬菜门市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对于淮安市盱眙张学成蔬菜门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芹菜的行为,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且销售的不合格芹菜数量、金额较少,危害后果未进一步扩大。该局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日期: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