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镇江大港分公司销售的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生产日期均为2020-10-27。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2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镇江大港分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2.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1.6公斤用于抽检,0.9公斤自行销毁。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新市监不处字〔2020〕00120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日期: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