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美国公布有关智利向美国出口家禽与家禽产品的合格性:最终法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其家禽产品的检验法规,将智利纳入对美出口家禽与家禽产品国家合格名单(9 CFR 381.196)。FSIS对智利法律法规的审议及执行情况的检验表明,其家禽检验制度要求等同于美国家禽产品检验法(PPIA)及其执行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本最终法规,由智利认证企业加工的家禽与家禽产品可以出口美国。所有此类产品将在美国入境口岸由FSIS检验官进行复检。本法规于2007年12月3日生效。
日期:2008-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