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取得实效,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谋划部署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一是明确事权、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明晰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和责任,围绕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开展专项抽检,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进口冷链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校园及幼儿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进口和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二是制定计划、依法科学抽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抽检任务部署,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的推动作用,实现抽检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落实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制度,抽取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以提高样品抽取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加强抽检信息与相关部门互通共享。
三是建立机制,强化检管结合。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青海省食品抽样检验规范》等制度,规范抽检监测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制订计划、实施抽样、开展检验、不合格告知、异议处理、核查处置、盲样考核、结果公布等方面的监管责任清单,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强化检管结合,确保食品抽检监测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是完善制度,提升核查处置效率。制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及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工作规程(试行)》,指导市州、区县理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闭环管理流程,明确食品抽检、监管结合、核查处置、基层市场监管所协同配合、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确定核查处置案件领取、送达、立案、办理、结案等各项规定,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五个到位”,提升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效能,力争我省抽检监测信息公开率达100%,处置率达100%,按时完成率达85%以上。
五是强化协作,提升风险预警质量。加强西北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采取互联网+风险预警、风险会商交流制度、“你点我检”活动等形式,加强风险分析预警和防范,做好标准解读、风险解释、消费提醒,及时回应百姓关注、社会关切的舆情热点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各类信息发布质量,拓宽风险交流渠道,不断扩大受众范围。
六是加强督导,确保任务如期完成。督促指导市州、区县将食品、食用农产品纳入抽检信息系统管理,开展补充检验方法跟踪评价工作,启动全年国、省、市、县四级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和问题样品核查处置任务、办理不超期等食品安全抽检指标考核验收工作,努力实现年度抽检任务完成率达100%、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布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85%以上的年度目标。
日期: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