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3月16日上午10点至晚上9点,盐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动,组织16名执法人员,分成8个检查组,对市区餐饮单位开展了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突击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
采购、加工、销售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采购、加工、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
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菜单、官网、线上餐饮APP有“江鲜”等字样;
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提供交易服务等。
对市区235家中型、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
现场发现:在菜单中有“清蒸中华鲟”、“江鮰鱼”等不实标注,现场责令整改4家,对发现的违法经营线索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悉,开展突击检查的同时,该局于3月15日至19日在盐城电视台发布了强化“长江禁捕”宣传,公布了12315投诉、举报电话,以举报查实有奖的方式呼吁大家参与监督,共同保护长江生态。设计、制作了四千张“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公益宣传展板,张贴在市区各餐饮单位的餐厅内,广泛提醒餐饮单位与消费者:凡是长江禁捕区域的野生渔获物,一律“不买”“不卖”“不吃”“不打广告”“不提供交易服务”,不提供“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建立“长江禁捕”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对经营主体宣传、教育,常态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查处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的虚假宣传行为,出售、购买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日期: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