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12期)涉及淮安市盱眙张学成蔬菜门市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4日向淮安市盱眙张学成蔬菜门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芹菜。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6日从盱眙山城市场批发的地摊上购进,现金结账,进货数量5千克。抽样人员抽样时抽样基数为5千克,买样1.87千克,剩余3.13千克已于当天全部销售完毕。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经营户召回不合格产品。因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芹菜已售出时间太长,当事人未能召回产品。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日期: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