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镇江市扬中市丰裕华联日用品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生产日期均为2020-11-01。
(二)核查处置情况。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2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扬中市丰裕华联日用品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分别购进10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302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扬市监处字〔2020〕2-52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日期: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