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 2021 年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部署和市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全市 2021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落地,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严控风险隐患,着力服务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一、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建设
1.严格按照省局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 5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逐项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2.按照《关于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做好各项相关实施工作。
二、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3.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全市各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事权重新调整后的各项工作落实。
4.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类别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对本级审查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不断壮大和提升食品检查员队伍和能力水平。
5.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抽查评估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许可部门或机关严格许可审查、现场核查和证后检查,严把准入关口。
三、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6.坚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的总要求,健全完善监督检查体系,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监督检查权责清单,科学合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7.充分运用日常、飞行、专项检查等多元监督手段,严防严控严管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本级按上年度获证企业数量的 1.5%组织飞行检查,各县市区局按上年度获证企业数量的 5%-10%组织飞行检查。配合好省局持续开展对白酒、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保健食品等七大类高风险企业体系检查工作。
8.大力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用好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共建共享。
9.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蜂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统一监督检查内容与结果处置。
四、集中开展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
10.对国家、省、市、县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三批次以上的 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提高风险等级,加强监管措施。
11.对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生产企业集中地区,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
12.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整治、“塑化剂”污染防控等工作。
13.持续抓好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各部门打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收官战,重点整治保健食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误导宣传等违规违法行为,形成监管部门加强行政监管、行业强化自律、企业规范经营、公众发挥监督作用的社会共治局面,切实从源头上治理保健品行业乱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
14.对食品小作坊综合整治不到位、风险隐患大、群众反映 强烈的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五、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5.持续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纵深发展。按照《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力争每年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达 100%、抽查考核覆盖率达 100%、抽查考核合格率达 90%以上。
16.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自查报告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及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自查,自查报告率达 100%, 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 100%。
17.结合省局开发的《湖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人员抽查考核系统》,推动全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
18.以省局建设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平台为契机,指导各地督促白酒、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 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步伐。
六、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9.配合制定出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配合省局开展乳制品企业体系检查,实施相关一系列企业帮扶活动。
20.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2021年-2023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厘清企业和监管部门职责,广泛开展“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切实提升肉制品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企业产品创新研发水平、产品品质和品牌建设水平。
21.继续做好帮扶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系列活动,以帮促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
22.按照《湖北省食品小作坊(2020年-2021年)提升壮大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小作坊提升验收标准,组织完成全市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成效的检查验收工作。
日期: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