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教体)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相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市监〔2021〕30号),市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1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一)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风险控制。学校要落实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校园陪餐制度。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和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应严格遴选并加强日常监督。
(二)督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根据《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相关要求,每天开展1次常规自查,每月开展1次全项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向属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供餐单位要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促使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岗位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基本知识要求,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档案,进一步增强员工职业道德素养,规范操作行为。
二、大力排查风险隐患
(四)开展春秋季专项检查。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才能供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查整改效果,发现拒不整改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高校附近提供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督检查。
(五)做好中高考期间保障工作。各地要建立中高考考生集体用餐信息库,包括考生就餐的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相关情况。要将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遴选考生集中就餐点的第一要素。在中高考之前,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个关键环节逐一排查风险。考试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时应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
(六)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整治。各地要对本年度辖区内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开展调查摸底,重点调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供餐对象和供餐数量、学校的供餐来源和分餐情况,建立监管工作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检查,严查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餐饮具及配送车辆清洗消毒、检验和留样制度落实、分装与配送等情况,建立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黑名单”制度。
三、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七)继续提高量化分级管理优秀等级比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加大地方政府及部门经费支持、学校经费投入等,对学校食堂硬件不断提档升级,在彻底消除一般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优秀等级学校食堂比例,年底达到80%以上。
(八)加强食品安全培训与监督抽考。各地要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检查和指导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开展监督抽考,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
(九)积极推进先进管理模式。结合《江苏省学校食堂五常管理实施指南》,通过宣传培训、现场会、建设示范食堂等形式,进一步推行先进管理模式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实现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学校食堂先进管理模式的全覆盖。
(十)不断提升“阳光食堂”运行质量。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相关内容。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实施率达100%的基础上,督促各学校充分运用该平台,真正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通过该平台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予以纠正。
四、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十一)强化督查检查。各地要加大双随机检查、异地检查、交叉互查等随机抽查力度,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将在全年各重点时段对各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联合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
(十二)开展综合治理。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健康、住房建设、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街道及社区的作用,将食品安全纳入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尤其是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流动食品小摊贩、校外培训机构等采取综合治理、教育引导等措施,加以整治和规范。
(十三)积极开展第三方风险评估。以农村地区学校食堂、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适时选择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等开展风险评估,针对评估结果进行不同范围内的通报。
(十四)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置和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和反馈机制,及时关注、正确引导舆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反应、科学处置、及时上报。
五、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十五)继续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各类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积极通过明厨亮灶随机抽查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挥“明厨亮灶”的作用,动员家长广泛关注,使之真正成为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
(十六)强化社会监督。结合“联合媒体查餐饮”、“共建共享 食安徐州”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共同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社会共治水平。
(十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媒体宣传与课堂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发使用多种形式科普宣传载体,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安全、健康的饮食理念,有效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附件下载:
1. 徐市监通〔2021〕27号(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日期: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