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行动
近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印发《郴州市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围绕全面落实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3方面在全市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行动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好转,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改善营养状况,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小餐饮)、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学校饮用水。
整治重点
落实学校、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园长)负责制;
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重点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健全学校饮用水安全长效机制,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
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整治;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宣教,倡导推行公筷公勺、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等健康饮食理念;
开展学校健康食堂建设,采取减油、减盐、减糖、营养均衡配餐、营养指导员培训等措施进行营养干预。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严守安全底线,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