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实体经济,关乎民生的酒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推进白酒国际化”、“申请世界非遗”、“取消葡萄酒消费税”、保护中华老字号、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禁止未成年饮酒以及加大酒驾行政处罚力度等成为了人大代表议案中的热词,并就此建言献策。小编今日带大家进行梳理回顾,祝愿中国酒业乘着两会之春风,心之所向,素履以往,为美好生活奉献美酒。
推进中国白酒国际化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四川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五粮液集团公司董事长李曙光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出口贸易、文化推广、专项条约、海外开拓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中国白酒成为世界白酒。李曙光代表表示,五粮液将把握好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利用好刚刚正式生效的《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打造“中国酒+中国菜”“展示+品鉴”“产品+文化”的海外运营模式,拓展海外市场,讲好中国白酒故事,引领中国白酒和文化“走出去”,推动白酒行业构建新发展格局,向世界酒业价值链高端不断迈进。
加强中国白酒文化遗产保护
除中国白酒国际化议题外,今年全国两会,酒企人大代表们继续呼吁加强中国白酒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全国人大代表、古井集团董事长梁金辉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再一次将重点放在这一议题上。梁金辉代表认为,近代以来,白酒的酿造技艺一直属于中国独有的知识产权,是可以肩负中国民族文化表达的重要符号。现今,中国白酒酿酒技艺非遗传承人只有17位,且大都超过或接近退休年龄,中国白酒酿酒技艺的传承情形堪忧,岌岌可危。
针对酒行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梁金辉代表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推动中国白酒文化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工作,建议以“中国白酒老作坊”的名义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其次,制定工业遗产针对性保护体系。建议在现有遗产保护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增加工业遗产保护的针对性内容,最终建立独立的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最后则是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正处罚,建议对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完善法律顶层设计,加大惩罚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犯罪成本,依法实现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根本性治理。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让白酒“申遗”已成为酒行业呼声最高的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汾酒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在去年两会上也曾提出,要将中国白酒酿造技艺作为我们国家申请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重点工作,并尽早排上日程推进。
对非遗技艺的传承,全国人大代表、泸州老窖酒传统酿制技艺第23代传承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品鉴创新中心总经理曾娜建议,首先,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文化传承和弘扬。其次,成立相关“非遗”传承保护委员会,推进系统性保护和措施落实。第三,讲好非遗文化故事要有方式方法。最后,要将文旅与地方文化特色结合,强化国民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
减轻葡萄酒产业税收负担
在为白酒行业发展“开方问诊”的同时,张裕集团董事长周洪江、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均希望通过进一步降低税负的破题方式,将对葡萄酒行业的相关建议摆上两会议事桌。
周洪江代表建议,取消葡萄酒消费税,将葡萄酒产业作为农业产业对待,将采用国产葡萄酿制葡萄酒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并参照初级农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将税率由13%降低到9%,精准扶持国内葡萄酒产业链,抵御进口产品冲击。
此外,同为葡萄酒行业全国人大代表的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也表示,国内葡萄酒产业的税收负担影响了国产葡萄酒的竞争力,进而限制和束缚了国内葡萄酒产业的发展。其在助推国产葡萄酒发展的提案中建议:加大科研投入,优化品种和栽培技术;减轻税收负担,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强保护中华老字号
全国人大代表、舍得酒业生产基地副总经理余东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华老字号保护和发展。他认为,中华老字号遭侵权,企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利益驱使不法商人铤而走险、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不足、老字号业务下滑等。
为加强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保护,并进一步支持发展,余东建议,第一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商标公告、及时注册,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国老字号加快在境外商标注册,一旦发生纠纷,向老字号境外的维权活动提供支持。第二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加大刑罚打击力度,保护中华老字号。第三要支持中华老字号的发展要出台相关“老字号”扶持办法,采取适当倾斜政策,并着力解决老字号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为保护创新、捍卫正品,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村党委书记余留芬委员建议,对制售假行为,要处以诚信缺失并永久存档记录,将制假被起诉者申请列入失信人名单。她呼吁执法、司法部门,要像抓酒驾、治老赖一样治理假货,对售卖假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同时,还要借助一些互联网企业创立的打假新技术新模式,积极联动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联合打假,共建打假共治系统,不仅降低品牌权利人企业维权成本,也节省执法机关执法资源。
立法禁止未成年人饮酒,严打向未成年人售酒
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森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光和建议以法律形式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饮酒属违法行为”,并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兜售酒类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行政拘留、管制、拘役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邱光和代表并不是第一位提出立法禁止未成年人饮酒的全国人大代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协会“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预防未成年人饮酒行为”的倡议就由酒业人大代表丁小兵作为议案正式提出,并得到了与会30位人大代表附议。议案中指出我国未成年人饮酒现状及干预法律政策现状,同时对比了国外未成年人饮酒行为干预法律政策及实施情况,并提出了加强预防未成年人饮酒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今后修改与制定未成年人饮酒行为干预相关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建议。
加大对酒驾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深度醉驾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责
“今年将向全国两会提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取消醉驾罪’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表示,取消醉驾入刑并不等于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而是在限制刑法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同时,建议将深度醉酒驾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责,对一般酒后驾驶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准重新拿证的行政处罚,对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从重处罚。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高明芹提了一份有关治理醉驾的建议。建议在立法、执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治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多措并举。具体建议措施包括:第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立法。第二,完善执法司法标准,解决目前存在的不统一的问题。第三,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该承担起预防醉驾的责任,努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醉驾治理体系,避免重查处,轻预防的倾向。
日期: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