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美国发布了关于智利出口家禽及家禽制品最终法规的补遗通报。
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正在修订家禽制品检验法规,将智利纳入可出口家禽及其制品到美国的国家名单(9 CFR 381.196)。食品安全检验署在对智利法律、法规和检验措施进行审核后认为智利的家禽检验系统要求等同于美国的家禽产品检验法及其执行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据本最终法规,智利经认证的企业加工的家禽及其制品可出口美国。所有这些产品将在入境口岸接受FSIS检查官的复检。
本法规生效日期为2007年12月3日。
日期:200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