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的食品大类均为餐饮食品(餐饮环节油条专项),共抽检150批次,其中合格147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2.0%。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生长发育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油条),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下载
食品抽检结果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1年第7期).xls
日期: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