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餐饮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损失严重。疫情以来,曾有多地检测出进口冷链食品的外包装等处提取物呈阳性。2020年10月1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用于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正常运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过程中,对来自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冷链食品进行消毒。11月8日又发布了《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通知》中特别强调:“二、工作分工:(六)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会长、兰州金鼎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利民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的要求,是利国利民的举措,对保证食品安全,稳定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难以甄别消毒企业提供的“相关资质”是否符合《通知》规定以及具备消毒作业能力,尤其是层层检测消毒对食品的保质期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马利民建议,健全冷链食品消毒作业相关国家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实施消毒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的资质。同时,以省份或城市为单位,政府监管部门公布符合要求的消毒单位名录,便于餐饮企业进行甄选。
日期: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