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近期我局对食品相关产品等9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监督抽查涉及全市范围内非医用口罩、食品相关产品、移动电源、化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学生文具、安全帽、安全防护鞋、学生文具、儿童玩具、童鞋、儿童推车等9种产品生产、销售企业433家,抽查产品共606批次,其中生产领域357批次,流通领域249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4.1%。
(二)主要做法。一是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选取被抽查对象和抽样人员;二是强化重点产品抽检,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现监督抽查全覆盖;三是实施抽检分离,产品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交由不同人员实施;四是抽样过程电子留证,实现抽样环节全程可追溯。
二、产品质量分析
(一)非医用口罩。抽查全市范围内1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非医用口罩产品11批次,对日常防护型口罩(执行标准GB/T 32610-2016)产品的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吸气阻力、呼气阻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执行标准GB 2626-2006)产品的过滤效率、呼吸阻力、呼气阀气密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7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3.6%,不合格项目涉及过滤效率、防护效果。
(二)食品相关产品。抽查全市范围内家262家生产、销售企业的食品相关产品315批次,对食品接触用容器工具、食品接触用纸、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的断裂标称应变、断裂伸长率、厚度和厚度偏差、拉伸负荷、拉伸强度、直角撕裂负荷、直角撕裂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设备结构的安全卫生性、设备结构的可洗净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食品用洗涤剂的总活性物含量、pH、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含量、甲醛、砷(As)、重金属(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抽查产品中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以及食品用洗涤剂所检项目未检出不合格,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复合膜袋中检出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7%,不合格项目涉及封口剥离力、溶剂残留量。
(三)移动电源。抽查全市范围内8家企业销售的移动电源产品15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应力消除、有效输出容量、短路保护、自由跌落、辐射骚扰限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6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0%,不合格项目涉及有效输出容量、辐射骚扰限值。
(四)化肥。抽查全市范围内41家生产、销售企业的品87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总氮(N)的质量分数、有效磷(P2O5)的质量分数、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包装标识等项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7%,不合格项目涉及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游离水的质量分数、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的质量分数、总氮(N)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项目、微量元素含量项目。
(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抽查全市范围内23家生产、销售企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25批次,对劳动防护服的结构、灵活性、规格尺寸、甲醛、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点对点电阻、带电电荷量、透气率、面料阻燃性、面料热稳定性、面料耐洗色牢度、面料耐酸汗渍色牢度、面料耐碱汗渍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安全帽的垂直间距、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安全防护鞋的成鞋鞋帮/外底结合强度、外底耐磨性、外底耐折性、抗冲击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安全网的耐贯穿性能、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劳动防护服、安全防护鞋、安全网所检项目未检出不合格;安全帽检出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不合格项目涉及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
(六)学生文具。抽查全市范围内4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学生文具71批次,对笔的上帽安全、可迁移元素、边缘、尖端、甲醛、可迁移元素、染料中芳香胺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课业簿册的纸张定量、破页、脏迹、白页、印划线、张数、断线、偏斜、封面/封底、套印偏差、内芯纸张施胶度、危险锐利尖端、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封面的脱色程度、亮度(白度) 进行了检验,所检项目未检出不合格。
(七)儿童玩具。抽查全市范围内1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儿童玩具产品25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燃烧性能、标识和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检项目未检出不合格。
(八)儿童推车。抽查全市范围内11家企业销售的儿童推车产品20批次,对儿童推车产品的外露的开口管子、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锐利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推车的适用年龄、制动装置、折迭锁定装置、束缚系统强度、安全带调节机构性能、安全带扣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检项目未检出不合格。
(九)童鞋。抽查全市范围内2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童鞋产品40批次,对童鞋产品的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邻苯二甲酸酯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为重金属总量(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其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以下要求。
检验为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收到抽检结果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并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的后处理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和处理程序,督促企业妥善处理不合格产品,适时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抽样复查,经复查合格后,企业才能恢复生产和销售。
附件:1. 2020年食品相关产品等9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名单
2. 2020年非医用口罩等9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
附件1.pdf
附件2.pdf
日期: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