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评价性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食品安全专项评价性抽检信息为粮食加工品(大米、小麦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熟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共8大类,合计抽检10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特此通告。
附件: “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评价性抽检合格信息.xlsx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日期: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