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总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市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充市顺庆区涌泉商行销售的、标称南充凌云山千年健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龙泉桶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 2020年四川包装饮用水专项抽检任务(省级专项)时 ,在南充市顺庆区涌泉商行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南充凌云山千年健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龙泉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0-08-20,规格型号:17.8L/桶)。经检验,溴酸盐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经调查,南充凌云山千年健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高坪区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非法所得70元;(2)处罚款86000元。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设备原因。
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设备和制造工艺。
高坪区局责令该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高坪区局已于2020年12月19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日期: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