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等4类食品4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六安、马鞍山、池州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滨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东至东流大道分公司(池州)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六安市金安区宜家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六安市金安区惠万家生活超市明月港湾店销售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问题
马鞍山市花山区俊彪干货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合肥市蜀山区渔膳餐厅销售的鳌虾(生食动物性水产),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合肥市瑶海区明记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安徽翔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