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2021年第36号),涉及我市两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宝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级绵白糖产品
广州市田美润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宝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级绵白糖(商标:金宝象,规格型号:454克/包,生产日期:2020-05-22)产品,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留样室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优级绵白糖产品留样1包,现场责令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批次食品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除了出厂检验、留样的3袋,该企业共生产入库优级绵白糖240包,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共召回产品25包。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召回的25包产品予以扣押。
二、标称东莞市亿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莲花包装饮用水产品
标称东莞市亿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莲花包装饮用水(商标:“文字”,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20-11-08)产品,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水莲花包装饮用水产品,当场告知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批次食品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水莲花包装饮用水105桶,其中损耗1桶,其余104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日期:2021-02-28